题”。
按照1986年颁布的《华夏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》中规定,核电船作为核设施投入运营,必须申请核设施运行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。
取得《核设施运行许可证》要具备四个条件,其中第二条规定:“所选定的厂址已经国家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、计划部门和国家核安全局批准。”
可是核电船是移动的核设施,它根本不需要“选定厂址”,那么批不批?
这两年核安全局从科技口调整到环保口,班子队伍刚稳定下来,就接了个烫手的山芋。
于是局里组织了一次质询会,由东华实业集团总经理罗浩带队来局里汇报情况,核安局各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问题,由东华方面来解答。
至于核电船的情况,由王宏斌带着远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比利比诺核电厂的生产主管、机械工程师帕威尔.舒金作介绍。
听完情况,请东华及外企负责人退席后。
核安局的马局长问大家:“我们下步怎么办?”
核电一处处长的意见是:“没法批,法规上没依据......不如让赵省看着办。”
他话里的意思就是,让省里担责任,省里同意,想用就偷着用。
与会的人员多数暗暗点头,大伙心里的想法都是:反正是你们赵省的重点工程,你们偷摸干出了问题自己担就行了,如果赵省不想担责,自己去跟东华解释,核安局不需要操这份心,也不背这个锅。
局长看了一圈,见领导班子成员都不表态,就点了安全设备处处长的名:“张处长,你们安全设备处有没有的意见。”
核安全设备处的职责是:承担核安全设备活动的安全许可;承担核安全设备的设计、制造、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;承担进口核安全设备的安全检验。
张处长也只能从自身业务角度发表意见:“如果想用核电船供电,需要我们组织专家对它进行一次安全检验。”
局长听完叹口气,俩处长说得都没毛病,也符合各自部门的职责要求,只是这么一来,自己主政的这个核安局真的就成了橡皮图章、没啥作为了。
于是冲着两边四位班子成员说:“各位也都说说意见?”
绰号“方片四”的方副局长率先说:“我的意见是,先委托专家对那艘核电船进行一次审查检验,听听专家们的意见。
如果使用这艘核电船没有大的问题,对环境没有破坏,那么我们应该颁发许可。
条例规定了四项内容,纠结选址这一条显然对这艘核电船不合适,如果其它三条都符合,我们完全可以颁发许可。”
“方片四”这个绰号很有意思,首先他姓方,在单位是四把手,且眼镜片有点厚实。
而且,这位方局长是在座一圈人中,专业素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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